购狂欢节“双十一”即将到来,消费者在因价格让利心悦之际,也不免担心商家虚构原价,抬价后再折扣出售商品。
中国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巡视员董志明5日在京表示,一旦发现网络零售中存在虚构原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规范市场秩序。
“11月3日,我们组织召开了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会,共有15家企业参加,包括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董志明介绍发改委在规范网络零售价格方面做出的努力。他表示,各家企业一致表示要进一步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使网络零售更好、有序的进行。
近期,发改委公布的《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明确指出,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
重点提及的价格违法行为中包括虚构原价,其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的都属于虚原价;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