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化妆品市场,建立良好的化妆品经营环境,尽一切努力确保消费者放心地使用化妆品,加氧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对要求在市场中含有"海花花"的所有染发剂化妆品进行专项检查。
2014年10月17日,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率先在莱福镇开展统一专项整治工作,拉开了全县染发化妆品综合整治的序幕。执法人员重点对化妆品商店采购渠道、检查制度、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资质证书和进口认证文件等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经营特殊化妆品海娜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通知,我国尚未批准“含海娜花”成分的化妆品。声称含有海娜花的染发化妆品在市场上是非法的。该产品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目前,该局执法人员已在该县五个乡镇发现八家经营“海纳花卉”相关产品的企业,共查获62箱产品。目前,特别检查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