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通过黑龙江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发现33家企业生产的85批染发化妆品不达标,其中中山嘉丽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染发化妆品不达标,检测到的成分不符合该批次配方和标签标记成分。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备案,供企业处理。
据了解,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用于特殊目的染发化妆品在生产前必须获得批准号。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的规定,化妆品配方或者其他可能涉及化妆品性质的变化,应当根据新产品重新申报。本次监督抽查发现染发产品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是,实际检测到的成分与批准产品的配方或标签标识不一致。化妆品生产企业擅自更改产品配方,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可能达到预期的染发效果或皮肤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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