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消费者吴女士几天前去了一家美容院,使用了美容院推荐的香港品牌美容产品。因此,吴女士的皮肤在使用该产品后开始出现过敏症状。不仅如此,她开始发烧,发烧超过40度。吴女士没有和美容院谈判,所以她求助于工商部门。此后,吴女士得到了一万元的补偿。
记者了解到,吴某是在温州市乌海新桥一家美容院进行面部护理和保养的。在做美容师之前,她的美容师一直在尝试推荐一款据说是香港品牌的高级护肤品。此后,吴女士买了一套价值三千元的护肤品,立即用于美容护理。结果,第二天,吴女士发现自己的脸开始过敏、发红、肿胀、疼痛、发痒,还出现高烧,体温高达40.7度。经医生诊断后,吴女士被发现对使用护肤品过敏。因此,吴女士立即与美容院进行了交流,但没有取得普遍认可的结果。
接着,。在接到吴女士的投诉后,。、医生证明等文件,并要求美容院退还吴女士购买的三千元化妆品,并赔偿她的医疗费、误工费和其他损失三万元。然而,美容院方面认为,只有2000元应该得到补偿。
,吴女士与美容店最终达成如下协议:美容店赔偿了10000元的损失,其中医疗费用2000元,吴女士购买护肤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