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化妆品被“命名”和“鼓掌”时,它们也是“苦涩的”。
化妆品命名新规则草案公布后,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一旦“化妆品命名条例”得到实施,图中显示的日常化学产品可能需要重新命名。
9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化妆品命名条例”和“化妆品命名指南”(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供公众查阅。在条例中,,包括虚假、夸张和谐的词语;医学术语、明确或隐含的医疗功能和效果;医学名人的姓名等;消费者不容易理解的词语;粗俗或封建迷信词语;批准的药品名称,如皮肤粉刺等;外国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
化妆品的命名指南还规定,清洁的皮肤可以用于护肤化妆品;去除化妆品的化妆、污垢、多余的油脂;提神、控制油脂;保湿等词语。化妆化妆品可用于美化、装饰、美丽的嘴唇、睫毛、卷曲等词语。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消费者并不十分关心相关规定的出台,但对此表示支持,并在日常化工法规中引起了震动,有很多讨论。
消费者反映:
未被发现的变更支持“从外到内”规则
在记者的采访中,北京的消费者李靖小姐说:“我对化妆品标签的变化知之甚少,也没有听说过化妆品的命名规则。我不知道目前市场有什么变化。”正如李议员所说,,现时这只是一把检验牛刀,但市面上的产品并没有大的改变。
作为消费者,李小姐觉得国内化妆品市场比较混乱,一般喜欢选择进口品牌,有时进口品牌不太舒服,一定要从国外带回来。“因为在国内市场上有许多外国品牌在中国制造,这并不能让人放心。”她认为,规范国内化妆品市场是非常必要的。
对于进口化妆品,草案规定中文名称应尽可能与外文名称相对应,并可按意译、音译或释义翻译,一般以意译为基础。只添加一些天然产品成分的化妆品,但禁止使用“专业”一词。化妆品如果有“专业”字样,可以在专业商店中用于染发、烫发、指甲等产品,但在其他产品中使用是夸大的。
“必须停止对消费者非常有益的虚假宣传,但我认为,除了名称和标签之外,质量问题是根本问题。如果消费者不需要仔细研究外包装,可以放心随意购买化妆品,那就好了。”赵佳是一名忙碌的白领工人,她说,她期待有一天在政府部门的努力下,能够营造一种购物氛围。
企业热烈讨论:
如果不能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就应该听取规则。
在医学术语中,禁止使用“医学”一词就像一块引发波浪的石头。由于“药物”一词被禁,一些与药物有关的字眼显然牵涉其中,最显眼的字眼是“中草药”、“中药”及其他含有“药物”的传统名称。
这一规定给陈启元和巴望集团总裁万玉华带来了一点麻烦。当“化妆品标签禁用语言”发布时,万玉华说:“这是一种很棒的感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初的目标是压制假扮的李氏鬼,但这可能是对李奎的威胁。尤其是被宝洁、欧莱雅、唐子生等外资巨头收购的本土化妆品品牌,利用本土化妆品的优势,只能喘口气,但却失去了自己的焦虑。``
近年来,以中草药为特色的上海嘉华、云南白药、百旺集团、滇红药业、澳学、适药、软糖等全国优秀日用品牌迅速发展,打破了长期以来被国外品牌垄断的格局。
“自然,植物是世界的潮流。为什么我们坚持使用‘中草药’,因为‘中草药’除了‘天然’和‘纯植物’的概念外,还有中药配伍的特点,可以反映民族的特点和差异。”上海嘉华负责人魏少民说,上海嘉华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时,始终坚持国家化妆品中的“中草药”概念。事实上,上海嘉华选择了“两手抓”的凶猛姿态。另一方面,他们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请愿,另一方面,通过不断的兼并和收购,丰富了中草药产品的阵营,并没有放弃中药的概念。
记者致电全国工商业美容行业联合会电话,了解到一批企业已经向商会反映了自己的意见,并准备了上级部门提交的信息。
“规定一旦颁布,许多产品就不会生产,这与许多人的饭碗有关,应由政府部门考虑。”有些经营者则比较焦虑。
在这方面,业内人士表示,引入任何规范,加强管理都有其实际原因,,但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任何政策的出台都应广泛听取意见。有关部门可以举行听证会,让业界代表自由发言。希望有关部门在制定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能根据实际情况听取意见,制定规章制度。
公众的意见[意见]有分歧。
其实,除了“叫喊”、“抱怨”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声音。
“在规则发布之前,一些概念含糊不清,导致公司不知所措,”一些日化行业人士表示。他们认为,中草药是一些日用化工产品研发和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原材料之一。例如,寿乌、柴胡、甘草等许多常用原料、辅料,虽然都是药品,但作为日常食品并非不可能,用化妆品最终不是一种药物?不能命名就意味着你不能在生产中使用它?有关部门也不清楚和困惑。
据报道,日化市场已形成“中草药配方产品”、“化学配方产品”、“其他配方产品”三种模式。随着越来越多的地方中草药日用化工企业的兴起,希望中药日用化学品能获得更重要的市场地位。甚至宝洁(Procter&Gamble)也在向国内公司学习推出一系列中草药,但在其名称中使用了“中草药提取物”和“植物处方”等词。
专家们指出,禁止使用标签术语的名词不仅是肤浅的,而且需要制定定量标准,以确定日常化学产品的真实性。管理部门不应在“一刀切”的禁令下禁止市场,而应从提高标准入手,促进国内企业和行业的发展,规范传统中药的日用化学产品和市场,而不是扼杀它们。这样,不仅有利于国内行业清源,也有利于中草药走向世界。
也有法学界要求加强化妆品质量标准立法。在约翰逊产品风暴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律师崔宝玉呼吁加强对婴幼儿日常化学产品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中国现行化妆品卫生标准中,只有一项与婴幼儿日化产品有关。婴儿化妆品中铅、汞、砷、甲醇,包括二氧六环和其他化学品的含量没有具体标准,应加强立法工作。”
目前,我国化妆品标准的建设还与国际接轨。,公众仍然期待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现实,规范化妆品市场,以促进化妆品行业的进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