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北京“同仁堂” 傍被查处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医圣”牌面贴膜、一洗黑洗发露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了“北京同仁堂护肤研究院研制”、“北京同仁堂护肤研究中心监制”的字样,经该局执法人员在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页上核查,当事人涉嫌冒用“同仁堂”的名义进行销售,该局执法人员对此案立案调查。
    据悉,樟树市某保健品经营部于2010年5月期间,从广州市白云区某化妆品销售部购进由广州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品的“医圣”牌面贴膜、一洗黑洗发露、“一枝春”牌中药面贴膜、“采诗”牌面贴膜、“眼保姆――7天眼纹消”、“眼保姆――5天祛黑眼圈”等30个品种的化妆品,共1000多件,其外包装上均标注着“北京同仁堂护肤研究院研制”、“北京同仁堂护肤研究中心监制”、“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监制”的字样。2010年8月10日,该局执法人员将该产品的外包装寄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鉴定,并于2010年8月25日收到答复,复函称,“同仁堂”为中国商标,且该集团无“北京同仁堂护肤研究院”、“北京同仁堂护肤研究中心”、“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三个机构,也未授权广州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使用“同仁堂”的名义进行生产销售,截至查获之日,非法经营值达12万。
    广州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擅自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同仁堂”监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使消费者对产品的来源和质量产生了混淆,并导致消费者的误认和误购,,并拟对当事人予以适当处罚。
    针对盗用同仁堂商标、假冒同仁堂名义、欺诈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该局执法人员予以严厉查处。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同仁堂产品时务必认清同仁堂商标和生产厂家,以免受骗上当,切勿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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